您的位置:国际贸易网>报关报检> 正文

出境货物报检的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07-08-26 作者: 来源:

  1.报检单位必须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报检时填写登记号;报检员在报检时应该出示报检员证。

  2.每份报检单限填一批货物,特殊情况下,对批量小的同一类货物,以同一运输工具,运往同一地点,同一收货、发货人,同一报关单的货物,可填写同一份报检单。

  3.应附资料:合同、信用证、厂检单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换证凭单(正本)、包装性能合格单、发票、装箱单等;

  4.凭样成交的应提供成交样品。


上一篇:集装箱出口报关流程   下一篇:选择报关行要考虑的三大要素


关于站点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隐私 | 免责声明 | 合作伙伴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