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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农产品、纺织品和部分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发布时间:2007-02-25 作者:商务部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06年农产品、纺织品和部分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附件:2006年农产品、纺织品和部分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6年农产品、纺织品和部分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配额总量

单位

备注

农产品

锯材

11

万立方米

活大猪

170

万头

其中:香港

155

万头

澳门

15

万头

活中猪

28.4

万头

其中:香港

28

万头

澳门

0.4

万头

活牛

5.65

万头

其中:香港

5

万头

澳门

0.65

万头

活鸡

1825

万只

其中:香港

1500

万只

澳门

325

万只

蔺草及其制品

3700

万公斤

部分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

1.58

万吨

锑及锑制品

6.37

万吨

锡及锡制品

5.3

万吨

甘草及制品

7600

白银

4000

氟石

71

万吨

滑石

63.5

万吨

碳化硅

22.3

万吨

轻(重)烧镁

136

万吨

矾土

97

万吨

纺织品

蚕丝类

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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