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国际贸易网>国际贸易论文> 正文

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加快转变的基础与必要条件

发布时间:2007-01-18 作者:研究院商务信息部 来源: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对外经济领域提出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为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弥补资源不足、扩大发展空间、提高附加价值的要求,积极发展对外贸易,促进增长方式由数量增加为主向质量提高为主转变。为此,应当对在外经贸领域实施多年且行之有效的以质取胜战略进行认真总结,按照新时期的客观要求,以实施出口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为依托,推动以质取胜战略的深化与升级。这是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基础与必要条件。

  一、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与演进

  以质取胜战略是在二十世纪90年代初提出并实施的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战略之一。但其从酝酿到提出却经历了改革开放前后数十年的历程,而且内涵也在不断延展,战略的重点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取得了重大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经贸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从1978年到1990年,我国出口平均增长率为15%,远远高于同期国民生产的年增长率8.7%。出口总额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1978年为4.7%,到1990年已经达到4.3%。与此同时,我国外经贸领域取得的进步不仅表现在量上的迅速增长,更表现在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和附加价值的提高。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出口的产品大多为资源密集型或是没有统一质量标准的土特产品,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主要出口产品逐渐转向劳动密集型工业产品,这包括纺织品、靯类和玩具类产品等;而到1995年,机电产品超过纺织品成为我国最大出口创汇产品,使得我国出口产品结构有了进一步优化。

  在80年代对外贸易发展中,最为显著的是贸易方式的重大变化:一般贸易份额急剧下降,从1982年的90%以上下降到1993年不到50%的比例;而加工贸易所占份额急剧上升,从1982年不到10%的比例增长到1993年的近50%,且超过一般贸易出口,形成了各占“半壁江山”的格局。

  但是,对外贸易的高速增长也因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与问题,主要表现为出口量增价跌,效益递减;出口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体制性矛盾制约出口商品质量提高与结构优化等等。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矛盾与问题,1991年根据国务院提出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的活动,外经贸部结合我国对外贸易的实际情况,从进出口贸易的长远发展考虑,提出制定和实施以质取胜战略。这一战略在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正式加以确认,从而成为外经贸领域的一项全国性战略。

  以质取胜战略的核心内涵是:通过完善立法、打击制售伪劣产品、扶持优质产品、进行质量监督、营造重质量守信用的氛围、推行国际标准,达到提高出口产品质量、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争创出口商品国际名牌的目标。同时以质取胜战略的内涵是随着对外贸易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升级和演化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具体来说,在以质取胜战略提出的初期,主要侧重于规范出口行业秩序,打假、扶优,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方面;在出口商品质量得到一定程度提高后,以质取胜战略的侧重点则转移到推行国际标准、质量认证、提高出口产品附加价值方面,以改善出口产品结构;当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成功实现从农副土特产品到轻纺产品,并从轻纺产品为主再升级到机电产品出口为主的格局后,我国以质取胜战略则升级到强调出口商品名牌建设工作上,名牌战略是以质取胜战略的高级阶段,它是我国出口商品在完成质量和结构的优化后,进一步提高我国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获取最大程度的国际贸易利益的必经阶段。

  在推进以质取胜战略的过程中,实施了一系列带有战略性的举措,包括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建立和完善质量方面的立法;重合同、守信用的诚信制度与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扶持优质产品出口,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积极推广采用国际标准;争创中国出口商品名牌;强化进出口产品的质量监督等。

  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以来,在各个部门的紧密协作下,在外经贸领域适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提高出口商品质量、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出口贸易的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主要表现为:

  第一,出口商品质量整体上大幅度提高,如表1所示。

  表1:我国外贸发展的五个阶段

外贸五个阶段

区间

特点

以质取胜战略提出前

第一阶段

- 1981

完成从出口初级产品向工业品的转变

第二阶段

1982-1986

初级产品、工业制成品比例变化均不大

第三阶段

1987-1991

以出口轻纺产品为主的劳动资源密集型产品增长较为迅速,所占份额较大

以质取胜战略提出后

第四阶段

1992-2003

以出口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等重化工制成品增长迅速,所占份额迅速上升

第五阶段

2004―

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超过劳动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出口

  第二,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如表2所示。  

  表2: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变化的主要标志

三个拐点

具体时间

标志

以质取胜战略提出前

第一个拐点

1981

出口工业制成品比例达到 53.3%,首次超过初级产品

第二个拐点

1991

出口的轻纺产品为主的劳动资源密集型比例达到 62.2%的最高水平

以质取胜战略提出后

第三个拐点

2004

出口的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等重化工制成品首次超过劳动资源密集型产品,达 49.4%

  第三,加工贸易快速发展中增值率与本土配套水平稳步提高,如图1所示。

  第四,贸易条件得到相对改善。按照传统的商品贸易条件分析工具对20世纪90年代中国商品贸易条件进行分析,必然会导出中国商品贸易条件恶化的结论,而这一结论似乎是不容置疑的。由此似乎又可推论从90年代初中国实施的以质取胜战略没有取得成功,甚至是失败的。但要得出这种结论却是大可商榷的,因为它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实际贡献及其对中国现代化的推动作用不符。必须认清90年代我国贸易整体格局的变化,即迅速从一个贸易小国成为一个贸易大国,从外汇短缺到经常帐户连年顺差的事实,这表明对90年代我国外贸发展的反思应该同时关注两个方面:即不仅要分析商品贸易条件,还必须进一步分析收入贸易条件。事实上商品贸易条件恶化与收入贸易条件大幅度改善并存,中国贸易利益相对获得较少与贸易利益绝对利益增加同时并存。必须指出,中国主要的贸易对象国是发达国家,中国对外贸易的整体发展并未导致一些单一型经济的发展中国家所遭遇的“增长陷阱”,更非陷入“贫困化增长”的困局。为此,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考虑中国由贸易小国发展成为贸易大国的历程,这是一般发展中国家不能比拟的。当中国逐渐成为贸易大国,并以轻纺产品占据世界市场相当大份额时,意味着拥有较高生产率的中国轻纺工业与世界较低劳动力成本相结合,拉低了世界轻纺产品的价格,事实上中国其他大类出口产品与轻纺产品相类似,这是由中国作为贸易大国可以改变世界市场价格的地位决定的。而与此同时,世界上绝大多数原材料、矿产品的价格,在涨跌互见中仍以升为主,一方面是由于初级生产部门劳动生产率提高较慢,另一方面90年代世界经济持续增长,促使需求强劲增长,而供给却受到有限资源的制约。对于高科技产品或高科技产品的核心部件,又由于受跨国公司技术垄断,导致价格始终有利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各大类产品的这种价格形成机制决定了后起发展中国家商品贸易条件必然有恶化趋势。但是,这是经济后起的非产油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经阶段,必须要充分认识到这一阶段对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的重要贡献。我们认为,商品贸易条件的相对恶化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追赶发达国家的必要代价;在一定阶段,收入贸易条件的改善更能体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追求;中国商品贸易条件的相对恶化与出口商品质量改善和结构优化同步;通过收入贸易条件的改善,使出口贸易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大幅度提高。当然,以质取胜战略的最终目标还是要既改善收入贸易条件,也要改善出口的商品贸易条件。中国作为“世界工厂”地位的初步确立,不仅意味着在总体上依照自身的实力与市场份额提高了世界劳动生产率的水平,也同时意味着进行国际交换的单项产品的价格降低,这就是当代世界货物贸易的“中国因素”。尽管如此,我们绝不能因具有规模优势而获得的较为有利的收入贸易条件为满足,还必须苦练内功,扎扎实实地渐进改善商品贸易条件,当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二、以质取胜战略深化与升级的紧迫性

  以质取胜战略作为我国外经贸领域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其内涵不断扩展,从关注产品质量,到关注出口商品结构,再到后来的品牌战略。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对外经济持续表现良好,尤其是加入WTO后,国际经贸环境得到改善,对外开放进程更是进入了全新时期。与此同时,随着国内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整个经济和对外开放已经进入相对成熟的阶段,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对外经济领域就要求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为此,必须夯实基础,对以质取胜战略赋予新的内涵,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深化与升级。

  第一,以质取胜战略的深化与升级是加快转变贸易增长方式的基础与必要条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但目前中国发展的可持续性和科学性方面面临的形势却是严峻的。主要表现在: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经济结构不合理,投入产出率较低,能源和资源消耗大且利用率不高,浪费严重;环境污染严重,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缓慢。

  在我国对外贸易领域,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受整体产业发展水平较低的制约,我国外贸出口增长仍未从根本上摆脱数量增加、规模扩张、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出口的质量、结构和效益都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出口产品层次较低;二是自主品牌产品出口较少;三是出口价格不高,贸易条件有恶化的趋势。这就要求我国必须继续坚定地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在发挥传统劳动密集型出口比较优势的同时,构筑新的竞争优势,通过支持自主品牌出口、扩大高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以及其他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严控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以及资源性产品出口,持续改善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促进外贸出口由数量规模扩张为主向质量效益提高为主转变,并使之持续发展。

  第二,以质取胜战略的深化与升级是巩固我国贸易大国地位并向贸易强国转变的有力保障。从商品质量和品质来看,我国出口产品主要占领的是国际市场的中低档市场,尤其是在消费品的低端市场上,自主品牌少,多以贴牌生产或加工贸易方式为主,我国企业仅赚取生产加工费用,国际市场受到跨国公司的品牌和营销渠道的控制,国内企业处于国际价值链的底端,而且时刻受到其他发展中国家替代我国企业的国际分工地位的威胁,在这样的微观背景下,是不可能支撑起我国的贸易强国地位的。
 
  从当前出口产品结构来看,尽管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已经明显提升,但在技术含量较高的商品领域,我们仍然属于净进口国,我国对外贸易总体上仍然呈现依靠出口低附加值消费品换取资本产品的格局。高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较少的问题正成为中国迈向贸易强国的最大障碍。

  从出口企业的主体来看,我国外贸额的一半以上是由外商投资企业承担的,而国内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各类国内企业的出口仅占一小半,自主营销能力还很薄弱。

  从贸易方式来看,一般贸易出口比重偏低,对国民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带动作用有待增强,同时存在附加值和技术含量不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少,一般贸易出口产品结构低于加工贸易。加工贸易比重偏高,虽然有促进增长、带动就业、增加税收及技术溢出等效应,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两张皮的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其对我国产品结构调整与升级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这也不容回避。

  从贸易条件来看,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以来,虽然由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高级化导致我国出口商品价格呈上升趋势,但是进口商品的价格上升得更快,我国外贸商品的纯贸易条件呈相对恶化态势并未得到根本的遏制。

  国际市场的容量是有限的,我国一些产品已经是第一大出口国,占据了国际市场相当大的份额,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的空间极为有限。因此,靠过去那种数量型增长的方式将难以为继,如鞋类已占国际市场60-70%的份额,纺织品、玩具等一些大类产品从数量上看已经没有太大的增长空间,必须在提高质量、档次和效益上做文章。

  第三,以质取胜战略的深化与升级是有效应对形形色色贸易保护主义的强有力的武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对我出口商品的关税壁垒及许可证、配额等传统非关税壁垒的门槛虽然继续阻碍我国产品顺利进入目标市场,但毕竟由于受到WTO规则的约束,这类壁垒逐步降低或将取消,同时,这也并不意味着中国商品便可在国际市场上畅通无阻。而以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环境壁垒、社会壁垒以及各类“公平贸易”措施为核心的形形色色新贸易壁垒的门槛正在日益提高,并将成为未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最大障碍。对此,我们必须在推进以质取胜战略深化与升级中,构建自己的标准体系,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强认证认可,以及国际互认,依据国情,严格执行劳动、安全、环保标准,积极应对上述壁垒,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

  第四,以质取胜战略的深化与升级是应对贸易摩擦,促进竞争,合作共赢的有效手段。目前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三类“公平贸易”措施也逐步成为WTO条件下一些国家贸易保护手段,近10年全球这类贸易摩擦的案件数量不断扩大,而中国是这些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最大受害者。此外,中国威胁论在对外经济领域更是突出地表现出来,诸如“商品倾销论”或“产品冲击论”,“人民币倾销论”或“人民币升值论”、“输出通胀论”等等,不一而足。作为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我国经济的崛起必然会引起世界范围内的适应性调整,引起世界所有的国家的种种担心,出现了诸如贸易争端升级、反倾销案件增多、经济问题政治化等倾向。

  最近包括迫使人民币升值,针对中国纺织品实施纺织品美国和欧盟采取特别保障措施,以及西方一些学者将全球石油矿产资源的涨价归咎于中国的大量进口等就是明显的事例。中国的经济崛起势必要对全球市场的石油及矿产资源产生强大需要,从而影响发达国家对世界石油矿产资源的低长期价占有。这种排斥中国崛起的歧视性逻辑当然应该受到“谴责”,但是作为中国自身的外贸发展来讲,应该努力避免其他国家认为中国的崛起是对世界的威胁和危害,要努力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贸易磨擦。其中的手段之一就是深化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用低资源消耗、高品质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交换,从而使中国的崛起与中国外贸和世界经济协调发展,在竞争中求发展,在合作中求共赢。

  三、进一步推动实施出口商品名牌战略

  实施出口名牌战略本身就是以质取胜战略深化与升级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以自有品牌、自主产权和自主营销提升出口贸易的质量效益,这是一种龙头带动性的示范战略。自从90年代初提出并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以来,在出口商品的质量和结构(附加价值)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之后,出口商品的品牌问题就成为了日益需要关注的问题。从宏观层面看,我国出口贸易虽然连年高速增长,但出口商品多以加工贸易、贴牌生产为主,没有国际市场知名的品牌,与我国不仅要成为贸易大国,进而成为贸易强国的宏观目标不符;从微观层面看,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我国企业生产的相当数量的产品质量并不低于跨国公司的名牌商品,但由于没有国际上知名的自主品牌,使得国内企业只能为跨国公司贴牌生产,让跨国公司赚取了大部分利润,而自身只能得到蝇头小利。因此,在以质取胜战略实施取得初步成效,90年代中后期出口商品质量的矛盾基本得已解决了的情况下,出口商品品牌成为了外贸行业的主要问题之一。在国际市场上,仅有好的质量还是远远不够的,中国的出口产品要占领国际市场,尤其想要在欧美等发达市场进一步打开销路,光靠没有品牌的低价格是不够的,而要在质量、外观、广告、服务、信誉等多方面入手,打造国际知名的出口商品自主品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进一步深度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重要步骤,外经贸领域主管部门于1998年正式提出了培育扶持出口商品名牌战略。

  创立出口名牌是贯彻以质取胜战略的重要内容,又是提高出口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创立出口名牌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建立质量效益机制,有利于促进出口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创立名牌的过程,也是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加快企业优胜劣汰、推动企业重组、形成规模经营的过程。作为中国来说,虽然占世界贸易份额日益增大,经济大国地位和贸易大国地位日益巩固,但是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少,拥有自主品牌的出口企业不足20%,自主品牌出口不足10%,且鲜有在世界上具有影响力的品牌。要成为经济强国和贸易强国,就必须要大力发展中国的民族品牌,使每个主要行业和贸易商品中出现若干含有中国价值和文化内含的国际知名名牌。通过实施出口商品名牌战略,不仅能带动出口商品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还可以提升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外贸的集约化增长,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

  对于参与国际经营的企业来说,拥有国际知名的品牌对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品牌是企业主要的促销工具,没有品牌,企业就失去了与国际市场沟通的中介。良好的品牌有助于培育顾客忠诚度,留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国际知名品牌代表着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形象,一个名牌商标,对企业来说是一种无形资产。国际名牌代表的是质量、品质和服务的综合声誉。缺乏自主品牌的后果有两个:一是为外方贴牌生产,交易价格受外方控制和挤压,仅赚取少量的生产方面的利润;二是以低价格为武器,向外国市场出口“没有品牌的高质量商品”。为外国品牌“贴牌”生产直接导致我国出口商品利润率低,容易受外方控制,遭受其他国家和地区反倾销,导致贸易纷争。

  外经贸领域于1998年在全国开展创名牌出口商品活动,根据我国自主出口品牌建设薄弱的现状, 1999年先后确定了118个重点支持和发展的自主出口品牌,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扶持和培育,一是集中力量对列入名单的品牌进行重点培育和发展,从资金、政策等方面对这些品牌进行支持,同时,对这些品牌进行整体宣传和推广;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出台综合性的扶持政策,发动各地方、各行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自主出口建设活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先后牵头建立了跨部门的工作机制,出台落实了配套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加快培育和创立高质量、高档次、在国际市场有影响和竞争力的系列化名牌出口商品,提高我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商务部(原外经贸部)于2002年起分三次公布了共六批308个品牌列为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全面开展出口商品名牌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果。国内发展比较成熟、竞争比较激烈的行业,如家电业、服装业在创国际名牌方面也走在前列。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和科技水平的提高,自主品牌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但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品牌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国际市场上名牌数量比例不到3%,但市场占有率高达40%,销售额超过50%,个别行业超过90%。而我国世界级名牌少。目前我国有170多类产品的产量居世界第一位,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却少有世界水平的品牌。在2005年度《世界品牌500强》中,美国有249个,法国有46个,日本有45个,而我国只有4个,是典型的“制造大国、品牌小国”。同时品牌价值也很低。中国自主品牌出口尚不足10%,全国出口企业中拥有自主品牌的不到20%,称得上世界名牌的更是寥寥无几,部分企业虽然开始出口自主品牌商品,但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缺乏核心技术,品牌的附加值仍然偏低,然而,可见,总体来说,我国是个品牌小国,而且在我国的自主出口品牌建设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从贸易方式看,加工贸易份额达55%,这部分出口主要使用外方品牌,剩下45%的一般贸易出口中,又以订单贸易为主,大部分使用贴牌方式出口。这也说明,中国主要是在加工生产这一低端环节参与国际分工,以品牌为标志的研发和营销等高端环节主要还控制在外方手中。

  在进一步推进创出口商品名牌战略中,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争创品牌理念,这就是:争创出口品牌与国内名牌建设有机结合;正确对待贴牌出口与争创出口品牌的关系;出口品牌战略应与技术标准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有机结合;争创品牌与保护品牌有机结合。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扶持和培育出口商品名牌的政策措施,包括完善进入品牌扶持范围的标准和品牌出口绩效评价机制;重点扶持和鼓励与所扶持品牌的广泛性(行业)和代表性(地区)相结合;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掌握核心技术的出口产品,并进而发展成为名牌;重点扶持和培育高科技产品、机电产品和有传统出口优势的农产品、轻纺产品名牌;支持出口名牌在国外战略目标市场加快申请商标及专利;加强指导与协调,保护名牌发展;协调各相关部门,运用综合手段,实行动态管理。

 四、强化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标准化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日益凸现出来,WTO发布的2005年的报告,就将“标准、贸易与WTO关系探讨”列为副标题。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2005年中国政府专门就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问题向WTO递交了提案,阐述了中国政府对这一问题的原则立场。根据2006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国务院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该纲要明确指出,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推动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也是以质取胜战略深化与升级的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对重要技术标准制定的指导协调,并优先采用。推动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促进标准制定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保证标准的先进性和效能性。引导产、学、研各方面共同推进国家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及优先采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推动我国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这是涵盖所有产品领域的基础性战略。

  产品技术标准是衡量产品质量和品质的重要标志与具体指标,是衡量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产品质量和品质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技术标准的竞争,也是标准水平的竞争。技术标准的发展并日益国际化对我国实施的品牌战略、高新技术产品发展等方面均具有重要影响。同时,在我国产品日益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背景下,积极实施我国标准化战略,积极采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主动提高出口产品在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品质,对于减少贸易摩擦、扩大出口、深入推进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将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技术标准的不断提升对于我国出口贸易的快速稳步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技术标准是使我国产品质量稳步提高,促进出口贸易的重要保证。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彻底摘掉了“生产效率低下、产品质量低劣”的帽子。我国的产品不但受到国内市场的好评,而且也在国际上的声誉也不断提高,得到了国外厂商和消费者的认可。我国的成本优势加上可信赖的产品质量大大促进了我国外贸出口。几十年的经验表明,积极采用技术标准在支撑广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已经成为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的一项有效手段,为促进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做出了重要贡献。

  利用各种标准化手段(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构筑技术壁垒是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策略。目前很多国家都制定了法律,规定没有经过指定机构认可的产品,不准进人市场销售,如美国的FDA、UL认证、欧盟的CE认证,还有对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适用的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等。如果产品不能通过认证,就不能获取进人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主动掌握贸易领域的各种标准,则有利于建立对外贸易优势,相反,则成为发展贸易的障碍。大力推进国际技术标准是突破国外贸易壁垒的主要手段。诚然,我国出口产品遇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有些是不公正的,甚至是带有歧视性针对我国设置的贸易壁垒,但是还有相对多的所谓贸易壁垒是我国产品达不到国际标准或国外为保证通行的产品品质、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标准所致。目前我国工业标准约有70%-80%低于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这才是我国不少商品由于不达标而被排斥在国际市场之外的根本原因。1995年WTO/TBT协议TBT所允许的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或国际标准有的可能超出了我国经济社会承受能力,但也应看到,相当多的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反衬出我国技术标准的相对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并朝着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需要方向发展。以“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认证认可监督条例”为主干,以及建筑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专项法律,构成了我国的标准化法律法规体系。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授权履行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行政职能,对国家标准实行统一计划、编号、审查,批准发布,对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进行备案管理。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是由国家标准委统一管理,各部门归口管理的243个技术委员会和360个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参与的各行各业的专家有27000多名专家。目前,我国的国家标准有2万多项,地方标准约有16800多项。通过改革开放以来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基本建成了基础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体系。

  我国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国际电信联盟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积极成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把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作为我国的重要技术经济政策加以推行。我国已经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有9250项,采标率为44.25%。一些重点行业采标工作取得较大进展。通过采用和转化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大大提高了我国产品品质和技术含量,增强了国际竞争力,扩大了出口。但也存在着法律法规及管理体制的滞后;技术标准的市场适用性差;实施模式单一,缺乏有机联系;标准意识的普遍淡薄难以形成标准实施的自律机制;标准内容和形式与WTO规则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等诸多问题。

  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尤其是提出并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以来,有力促进了我国产品质量、品质、技术含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提升,对我国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起了重要作用,但在采用和转化国际标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国家标准体系和国际标准的体系存在差异,不利于国际标准的采用和转化;缺乏对采标的数量和有效性的研究;盲目采用国际标准,生硬转化国际标准;对技术工艺的改进没有起到相应的推动作用等。

  在深化以质取胜的战略的过程中,必须强化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首先应加强国内相应立法,完善与技术标准服务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修改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有部分冲突的法律法规。其次应大力推动采取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于适合中国国情的国际标准领域,要大胆采用国际标准,适时将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采用和转化国际标准的实际工作中应注意国际标准转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再次应大力提倡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对于目前还没有制定国际标准的领域,要早期介入、积极主动参与、大胆创新,把我国成熟的国家标准推向国际。对于已有国际标准的领域,争取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权,占领国际标准的制高点;在传统领域如冶金、机械领域应争取多承担国际标准秘书处的工作。次又,应积极参与WTO的相关评议,充分享受WTO成员的权利,主动应对,避免对我国企业出口产品构成不必要的贸易障碍。最后政府、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其信息和技术优势,对我国主要目标市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收集、整理,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助企业妥善应对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截至到2005年,商务部共发布了30个技术指南。2005年商务部联合质检总局共同颁布了《关于鼓励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要不断完善对企业出口经营活动的技术服务体系。今后这一工作还应持续不断地加强。

  推动技术标准战略实施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标准的认证认可制度,作为下游环节,它是这一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与认证认可是一个工作的两个方面,标准制定本身不是目的。要将认证认可贯彻落实于企业的具体质量管理和技术提升的过程中,实现标准战略与认证认可制定的有机结合。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必须在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同时,大力推进标准的认证认可工作,加快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进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的认证认可工作,“认证认可条例”的颁布施行,对整顿和规范认证市场秩序,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需要,提高我国产品、服务质量水平和技术标准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认证认可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的重要手段。认证认可制度成为市场经营者相互信任,确保人员、服务、资本、商品跨地区、跨国界流动的支撑性、基础性制度。目前,认证已由过去单纯地对产品质量进行认证,拓展到服务和管理体系领域,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以及对认证人员的认可也逐步发展起来。目前我国经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有113家,获得我国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共9万多家,共有2万多家企业申请了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指定的认证机构共颁发了8万多份3C证书。在认证认可工作方面的成绩有力促进了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推动了企业质量和技术标准的提升,增强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

  为贯彻落实标准的认证认可制度,完善标准制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有效衔接,有效促进我国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加速提升国际竞争力,要把认证认可工作作为标准化战略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实施。

  第一,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认真清理有关认证认可的法规、规章和办法,研究起草新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现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的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按照国际通行规则,研究建立符合世贸规则要求的合格评定程序,逐步统一和规范各行业、各专业的合格评定程序。要制定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和程序等,建立与各部门、各行业的协调渠道,形成认证认可工作部门间的合力。

  第二,应整顿和规范认证市场,加强对认证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外国(地区)认证和检测、检查机构及咨询机构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进行整顿和规范;整顿和规范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及其相关的机构;加强市场上认证商品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强制性认证产品不加贴标志和加贴假冒认证标识等行为;坚决查处虚假认证和买证、卖证等行为,强化认证的后续监管工作的力度。积极推进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组织的改革,引导认证中介服务组织开展有序竞争。

  第三,加快认证认可工作的国际化步伐,提升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国际认可程度。进一步加强与国际或区域性认人可组织及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等的联系,争取承担相应的工作。积极参与国际认证认可组织相关的合格评定活动,签署与合格评定有关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争取与更多的认证机构的相互认可和认证证书的互认。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要求,积极开拓国外(或境外)认证市场,加快我国认证认可工作国际化的步伐。

  第四,加强横向协调、开拓认证认可新领域以及人员队伍建设。转变认证认可工作方式,理顺质量认证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制性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关系,避免对同一产品重复检验或认证,重复使用标志。协同有关部门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质量体系认证等合格评定模式;积极推进农产品及食品的安全质量认证;尽快实施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的注册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口卫生注册和后续监管制度。各项认证工作专业性较强,需要一大批懂专业懂认证工作的技术干部队伍,应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五、推动以质取胜战略的全面深化与拓展

  在新形势下,以质取胜战略的全新内涵应该是:按照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要求,从以数量规模粗放的外延增长转向质量效益集约的内涵增长;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和品质,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增加高附加价值的出口商品比例;在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的同时,努力提高自主营销的一般贸易的出口份额;实施品牌战略,扩大自主品牌商品的出口,争创更多的出口名牌;积极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将以质取胜战略延伸到服务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以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在以出口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为主要依托的前提下,还应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以全面推动以质取胜战略的深化与拓展。
  
  第一,完善出口服务和促进体系的建设。中央和地方应以财政预算的形式,拿出资金用于支持质量效益导向型外贸促进服务体系的建设。通过举办展览、培训、贸易咨询、出口辅导、与出口相关的技术服务等方式促进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引导企业扩大高质量、高品质和拥有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帮助企业开拓出口新市场,推动企业打造出口品牌,在扩大出口的同时提高出口的效益。

  第二,加强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为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出口产品,需要从科研、生产等环节加大对具有潜在国际竞争优势行业的扶持力度。要选取一批重点行业的创品牌出口工作提供重点支持,力争在不久的时期内培育一批国际知名的出口品牌商品。进一步通过信贷、税收、出口辅导等方式扩大外溢性强的高附加价值产品的出口。同时,对于容易引起国际贸易磨擦的行业,要实行出口预警机制,采取措施主动控制出口,鼓励将过剩的生产能力转移到其他发展中国家。

  第三,优化进口商品结构,提高进口的综合效益。在进口方面,要根据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加大国内不能生产或达不到要求的高科技资本型产品的进口,提高国内技术装备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大战略性石油和其他矿产资源性产品的进口,利用我国充足的外汇资源,通过进口建立石油及其他战略性资源的储备,将外汇储备转换成资源和实物储备,保证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四,促进贸易政策与环境政策的协调。为确保外贸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需要将生态环保政策与外贸政策相结合。首先,政府应通过一系列法规、制度,使企业改变传统的局限于企业内部利润的最大化或者成本的最小化的经营决策,将环境成本纳入企业效益评价体系之中,采用社会经营决策,统筹协调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的关系;要根据《环境保护法》对于一些能耗大、环境污染严重的行业和企业要进行技术整改;对于没有达到一定环保要求的产品要限制其出口或征税环境税。

  第五,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公司。深化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不仅需要在宏观方面有好的政策支持和监督,在微观方面更需要有生产并出口高品质产品的大型跨国公司。只有加快培育和发展自己本土的大型跨国公司,才有实力生产高品质的产品,才有实力在世界范围内出口并营销其产品并建立自己的品牌。因此,对于我国在未来进一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过程中,也需要国内企业的成长,培育自己的跨国公司。要特别注意发挥榜样的作用,通过推出一批发展自主品牌的先进典型,促进中国本土跨国公司的成长,并带动品牌战略的全面展开。

  第六,以质取胜战略应向服务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及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延伸。我国货物贸易顺差的迅速增长表明物质生产领域已经形成了初步的国际竞争力,但随着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进一步开放,不断提高服务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越来越紧迫。为此,以质取胜战略在货物贸易领域取得较大成绩后,下一阶段将向服务贸易领域延伸,将促进我国从货物贸易大国向服务贸易大国转变,并从货物贸易强国向服务贸易强国迈进。与此同时,在引资数量位居世界前茅的条件下,未来应更加关注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与水平。“走出去”发展战略极大促进了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提高对外投资、承包工程、劳务输出的质量与水平也已提上日程。这些也是新时期以质取胜战略深化与升级的重要方面。



上一篇:中国经济繁荣还将持续 问题仍在扩大   下一篇:外资保险对国内保险业冲击的影响分析


关于站点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隐私 | 免责声明 | 合作伙伴 | 网站地图